法律问答

我向房地产商买来一套房屋,他规定首付款38万。我没这么多钱就先交了十万,合同书也签了,最终我没法了还差28万。我不会要想房屋了。行吗?合同书上媳妇的姓名就是我贷签的合理吗?还能够退我的首付吗?

2021-05-02 18:0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买房交了首付,不想买了想退房,是不行的。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可能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首付款一定是不能全部退还的
  • 付了首付钱了认购书没签合同,跟开发商有纠纷能否退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支付首付款可以视为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具体要看你们认购书上面违约责任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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