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8岁的父母离婚了,我和母亲生活,父亲再婚结婚了。现在我刚结婚生了孩子,妻子强迫父亲付钱带孙子去。否则,我就没有。请问律师。我父亲有义务吗?合理合法吗?

离婚
2021-05-02 18:1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基于血缘产生,子女对父母都有瞻养义务,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
    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 你好,一般是有继承权的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