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但是现在那个主要的打架那方也被放出来了(在掏了4万元取保候审之后),而且被打方也不打算追究了,还给我方做证说当时我家的人没有参与打架,可是现在警察拘说案子还没有结,还不给退钱,说有了结果再给我们答复,可是主要的打架方都没有事了,我们这个还说没有了解,我想问一下,派出所这种情况是属于怎么回事,是因为不想给钱吗?但是如果这样不了了之的话,会不会对我家里的人造成终身的案底呢?谢谢,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

2019-01-07 13:3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否则,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不算是犯罪记录。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 盗窃团伙全部取保候审后,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定罪量刑,判处实行就会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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