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买了朋友的车,被检查了。业主是我的朋友,保险是我的名字,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必须向法院赔偿保险费。这个合法吗?

2021-05-02 19:3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
  • 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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