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山东滨州的有点事情咨询一下:前些年我公公自己做生意时,从潍坊一家洗衣粉厂进货,当时都是先货后款的交易方式,截止2002年元月7日,欠货款13万多元(此欠款尚未扣除应返我家的回扣(包括月扣、年扣两种)),潍坊洗衣粉厂销售公司人员、业务人员、我公公三人均在此证明单据上签字。

因我家在此公司销量大(多次获得销量第一奖)业务员也与我公公关系较好,常自由出入我家,此业务人员于2001年12月21日偷出我家的公章盖在一张20多万元的欠条上(此欠条上没有我公公的签字),2002年潍坊洗衣粉厂凭此欠条在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起诉我家,因当时那张证明实际欠款金额的单据就在潍坊洗衣粉厂内,故败诉。

经多方辗转我家于2010年1月才得到此证明单据,立即托滨州法院的人在潍坊中级法院申诉,当时的判决原件也已交此人,但至今未立案,反而促使潍坊法院加速执行。我们于2010年5月22日收到奎文区法院拍卖房屋的执行书。

因我公公婆婆年纪较大,早已不再做生意,二老靠两间门头房的租金为生,如这两间门头房被强行拍卖的话,我们怎么过呢?

有什么办法或途径能还我们一个清白吗?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在此案件中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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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13: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如果这些你自我完成不了,你需要花钱请代理人了。
  • 欠条尽管是欠款人写的,但没有签名和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没有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标准的合同形式,应该由合同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1.有欠条不还欠可以起诉。
    2、欠条、借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有效期限是2年。2年从发现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3、如果是借条,一种情况约定还款期限,以约定的不还款期限那一天计算2年,如果不主张,则过时效;二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是以你主张还款的日子起计算2年,过2年,则过时效,注意你不能超过20年在主张,那法律也不保护。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2年内主张过的,那从你主张的那一天,重新计算2年。如果是欠条,那情况与借条就不一样了,欠条是双方对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的一个小结,出具欠条的那一天,你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所以,2年的计算是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计算。超过2年则过时效。
    5、具体起诉地点,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借款行为发生地)法院。
  • 合法追讨拖欠货款的条件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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