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合同是2008.5.1~2010.12.31到期,但公司却在11月底宣布解散了,后该领导打电话要求我去外地总公司工作,这种情况我会享有经济补助吗?另外我的收尾工作需要做到12月中旬?是否还要给我一个月的薪水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7 13:5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仍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实际工作时间一年六个月以上的,补偿两个月工资;超过一年但不足一年六个月的,支付一个半月工资。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还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另外,如果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一般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
    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 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已经到期了,需要界定该担保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则: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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