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叔叔在武汉工地受了重伤,胸骨骨折了7处,现在住院治疗,医疗费现在由上司支付。工地上没有买保险,受伤后怕上司不补偿,现在病历资料在上司手里,我们现在怎样才能得到今后的补偿呢?

2021-05-02 22:58: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地骨折经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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