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有一个市房,租给公营协议书上明确记载了甲方,也就是说我一个月前向乙方支付税金,今年税金涨价,乙方迟迟拒绝出示税金支付的票据。如果房子到期后乙方不租我的房子,我可以吗?乙方不租房,必须提前一年通知甲方。如果起诉,我赢的胜算大吗?

票据纠纷
2021-05-03 03:1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 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
  • 要结合证据来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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