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如果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用中文相应地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道的,应该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事先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其中的产品规格是指那些数据吗?等级是指那些数据吗?如果事先提供了相关资料,但消费者没有看到的话,这不是违法的二十七条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03 05: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是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法规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问问审批机关就好
  • 你好,需要慎重核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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