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昨晚我的朋友在家七个人一起吃饭,三个人喝酒,其中两个人喝酒,一个人一瓶一瓶,然后各自回家,结果我的朋友在妻子发现后送医生的路上死亡,晚饭的人各负什么责任,赔偿怎么样?

2021-05-03 05: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喝酒后,其中一人死亡的,大多数情况之下应当由饮酒人自行自负损失。但是,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存在强迫劝酒、明知受害人不能饮酒却劝其饮酒、没有把喝醉的人安全送回家等情节的,则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 醉酒的人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在喝酒的过程中是不是给其灌酒,醉酒的原因是不是劝酒者造成的,醉酒之后谁去扶助他,经醉酒死亡后陪酒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自身过错原因造成饮酒死亡,无论发生在饮酒现场,还是在家中死亡,只要同行人尽到了提醒、劝阻、通知家人、照顾、护送义务,同行人是无过错的,不需要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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