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摩托车载人的时候,朋友坐在我后面,我开车不小心摔倒了,什么也没做,然后继续开车。途中他发现手机丢了,回到摔倒的地方也找不到。他放在自己的裤袋里。这件事不应赔偿。对方是d。

2021-05-03 05:5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依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搜集证据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 等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