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被拆迁方的小孙女,我家中构架是我爷爷,也有4个姑妈,我的爸爸,我妈妈,也有我老公和小孩,我姑妈他们的户籍沒有在我们家,大家依照本地现行政策,我们家分了3户,每一户200平米远房亲戚总面积,我想问一下有我姑妈他们的购房总面积吗?感谢您,盼回应!

2021-05-03 09:59: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 您好,建议参考当地的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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