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续签短期3个月合同签了大约7次???2011年11月30号合同到期,就没在给签合同,现在2012年3月20日,公司通知月底辞退??请问怎么补偿

2019-01-07 15:4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 未签合同是视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劳动合同法》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
    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剩余的1年半没有补偿;《劳动合同法》
    48、87条;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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