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b我的车在2018.1.8被五菱之光追尾时,警察判断他的车是全责任,现在车修好了。但是,修理期间我们公司损失了五千元以上,与对方无关,该怎么办?

2021-05-03 11:45: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损失的,可以向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索赔。那么,车辆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一般来讲,车被追尾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帮你定损后,对方车辆驾驶员先行垫付修车费,或者你直接修好车后拿发票找责任方报。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凭车辆维修费用单据或发票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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