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在民政局商议离婚。儿子是我养大的,有20平方米的公产室,是前夫的名字,离婚时对儿子说好,当时儿子很小,我和儿子租,办完离婚手续,前夫变卦了,房间的书没有成为我的名字,家里的前夫住着,我带着孩子租房子住,我不能总是带着孩子租房子住,我怎么能住房子呢?

离婚
2021-05-03 13:10: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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