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今天去谈判了,他明明同意退款,他说交通保险已经下了保险单,发生了门徽等费用,昨天星期六,那个保险单应该是假的,强保今年应该是电子保险单,只要保险单生产就会用邮件确认,他没有。我没有说,但他拖到星期二退款,让我写了收据(因为自愿不买车,所以退还押金,谢谢。)这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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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因为卖方违约在先,你方要求解除
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属于民事范围。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父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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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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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