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一批货物送到海外客户,货物代理发出了提单,但实际货物代理提单日后10天开船,现在迟到了,货物对客户没有用,客户必须提出索赔。货物代理以台风不可抗力为理由逃避责任,但货物代理在台风发生后没有告诉我们。只是,如果事情不能解决,他们说。责任在哪里?我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1-05-03 13:31:4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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