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法院不可以判决一方父母不承担抚养义务;
2、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
离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抚养费的承担金额、给付方式;
1、在不影响子女生活和健康情况下,离婚夫妻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可以随时申请变更;
2、抚养费的给付,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定期给付;
3、抚养费包括;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虽已年满18周岁,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应当继承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