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租了两套清水房的合同是五年八百一个月的房租。合同上写着对方违约赔偿违约金2万,基础装修,固定物品不能移动。对不起,在他看到房租上涨违约回收房子,只借给我一年的情况下,2万日元的赔偿金会赔偿,我能否追加其他经济赔偿金,我出钱的门木地板能否拿走他的用途。

2021-05-03 14:59: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违约责任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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