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公司将工资发放日期更改,劳动者提出这一条拒签理由的话,公司如何做才避免不发生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现劳动者工作快到一个月,且其他比较符合此岗位要求。)
当发生此情况,是否需要劳动者出示一份拒签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让面陈述理由。在今后若发生争议的话,公司能否赔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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