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承包方签署了设计合同范本,承包方付了预付款,设计方案所有进行,承包方每一次称急事没时间一再推迟迄今一年多不愿付剩余花费,昨日承包方回应沒有采用大家的计划方案不愿意再次支付,我想问一下能够 讨回剩余的设计费用吗

2021-05-03 16:13: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拖欠工程款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结算单等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支付拖欠的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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