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晚上7点多骑自行车在路边被车从后面撞了,车全部负责。在医院检查后,脑震弹和多组织挫伤。住院七天。能给我赔偿吗?多少钱?我父亲67岁,还在个人工厂管理每月3000元。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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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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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之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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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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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