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孩子和监护人一起在商场里走,然后孩子在商场的扶手上割伤了手。商场已经按照医院账单赔偿了医药费,现在孩子的监护人要求赔偿1万元。这个赔偿合理吗?站在商场的立场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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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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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之后可以向商场赔偿。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还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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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设施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场摔伤有权要求商场赔偿,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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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