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他开的加盟连锁店,期满我搬离了,可是广告牌子沒有取走,下一个人立即我用的广告牌子,我想问一下,那样的状况他侵权行为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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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行为,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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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是因侵权而给受害人造成的一种人身伤害或财产的损失,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的描述。侵权损害赔偿是对侵权损害这种后果的一种补偿或惩罚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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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