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赔偿责任什么叫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一般侵权行为四要件是啥?

2021-05-04 02:4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 主要是指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的侵权,如建筑物上搁置物坠落、产品质量责任造成损害、高危作业造成损害、饲养动物至人损害、环境污染等民事侵权责任,以结果和因果关系作为构成的基本要件,属于无过错责任,除非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
  • 你好,饲养动物咬人行为是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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