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老人60岁就被四个人打了。四个人是家庭中的两个30多岁的青年男性,因为种地吵架,对方家庭中的四个人打了人。我想商量一下这不是殴打伤害。如何更好地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判断对方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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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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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情节轻重,轻伤与重伤,重伤中又有一般伤残,严重残疾的,还有死亡的。
三年以下直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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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撤诉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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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