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和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合同,购买一套二手房的10000押金。由于种种原因,我不想买这栋房子。合同上没有中介公司的公章,收据加盖了印章。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有效吗?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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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只盖发票章是无效的,除非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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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据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是符合当事人真实的合法意愿,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合同的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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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完成后。如果中介费已经支付到账,中介就必须退还定金定金,不退还定金的行为,初期可以认定是经济纠纷,长期催讨拒不退还定金的,就有诈骗性质了,可以认定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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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