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孩子的父亲结婚六年了,他挣的不多,但从来没有给过我。我们各花各的钱,回家也没说话。家里的费用我还清了。他也没有体贴的话。安慰的话,什么事。我不想继续这样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吗?

2021-05-04 04:34: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管辖法院: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是被告户籍被注销、离开户籍地1年以上,原告方法院可以获得管辖权。需要材料: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清单、房产证等财产证明、证人证言等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分居的证据)审限及结果: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安排通知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若对方不同意,若不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因此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诉讼费用:财产标的20万以内的,法院一般会收取案件受理费300元左右。财产标的超过20万的,超过部分、按照财产类案件比例收取费用律师费用: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要和委托的律师协商,可以是按照财产标的按比例收取费用、也可以是一个固定值,一般不低于2000元
  • 您好,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逾期不支付,您可以以法院的判决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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