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遇到了两个无耻的租客,房租拖欠,水电费和房地产费还没有缴纳,我要收回房子,她还没有搬家。另外,厕所的门、橱柜的门、床头的柜子都坏了,家里也有狼籍。我该怎么办?根据合同,我有权收回房子。

2021-05-04 07:0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D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腾房
  • 和租客协商处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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