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门撞到摩托车司机,司机受轻伤住院的a向我索取医疗费,报警和保险,保险公司也要我先垫付,我已经垫付了1000元,应该继续垫付医疗费吗?如何垫付保险。

2021-05-04 07: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垫付医疗费对于车主来说不是强制性要求,目前对于垫付医疗费,法律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医疗费有相关的规定
  • 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是不会垫付医药费的。何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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