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要离婚了。我没有付钱。请把彩礼还给我。

离婚
2021-05-04 07: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要求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对于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结婚彩礼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所以,一般情况离婚彩礼钱要不要退对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