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没结婚证.现在有个小孩4周岁.女方2年前离家.孩子现在在我这.我也找过她.她说孩子她不管.问一下她不管可以么.

2019-01-07 19:2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1、《婚姻法》第三条第2款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3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登记离婚一定要有结婚证。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啊。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撕烂了。你可以到登记结婚证的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室,重新复印一份你们的结婚最原始的记录啊。
    这样你们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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