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在我一岁时离婚了。我一直和父亲住在一起。当我父亲和继母结婚时,我已经18岁了。我继母没有抚养我。我父亲在2015年11月底因病去世。我继母今年53岁。现在我继母要求我每月给她1000元生活费。对不起:第一,我有义务养老吗?第二,我是农村的孩子。我应该付多少生活费?

离婚
2021-05-04 13:1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 抚养费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对方的收入状况而定。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或减少。不是一成不变
  • 你好,具体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和消费标准的?请问是想问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吗?你表述的不是很清楚,如果不方便透露这方面隐私,具体情况可以直接和我沟通,我会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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