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持菜刀砍伤骨折,行凶人潜逃,法医鉴定轻微伤,派出所定案为殴打他人,派出所不作为,我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1-07 20:3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故意被打骨折的话,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如果你的伤情严重的话,建议不要私聊,因为两万的赔偿根据你说的情况确实有些低。如果是粉碎性骨折的话,可能构成轻伤,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 如果是轻微伤同样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害怕以后对生活有影响,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结合你的户口性质、工资水平、被扶养人年龄及人数等情况计算赔偿数额。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