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相识两个月了!因为怀孕了!所以8月1日订婚了!过了两万日元的礼金!现在女人想分手!丢了孩子!彩礼金应该全部退还还还是可以要求一部分生育费和养育费?

2021-05-04 14:0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须返还彩礼,所谓的生活困难如下:《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 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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