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陈律师,我离婚一年多了,有个小男孩跟着我了,男方不拿抚养费什么都不管,孩子刚有出生证明,但没上户口我想把孩子改成随我姓能改吗?

离婚
2019-01-07 20:54: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随谁姓与财产分割没有必然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首先必须说明,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原则上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离婚后孩子的父母都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这种权利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其次,该案例的当事人想给孩子办理户籍迁移的原因是为了孩子读书,属于对孩子有利的一种情形,原则上对方应该予以配合,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办理户籍投靠。同时,双方已经离婚,如果想对子女的户籍进行迁转,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提出足够的理由证明,给孩子迁户口对孩子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