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生于1986年,上学时取户口。现在结婚户口直接转移到丈夫家,这里没有耕地,属于城市。我在家的时候分土地,现在村上的建设公司需要占地面积。我想问一下,我的耕地是否因为我的户籍转移而被取消了,土地法规定的30年不变是怎么理解的?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和我的年龄有关系?

2021-05-04 15:23: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城市户口一般是指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
    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
    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 户口迁出对于土地30年不变是没有影响的。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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