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的工地17年11月摔倒受伤,住院28天后出院,出院诊断:1:,腰2椎体压缩骨折,2,左桡骨远端骨折,3,左耻骨骨折。对不起,我该怎么赔偿呢?有什么赔偿项目?有什么赔偿标准,谢谢!

2021-05-04 16:0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n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n
  • 颈椎骨折工伤具体赔偿如下:
    1、2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3、按照本人工资的75%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办理退休手续。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得到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如果腰椎骨折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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