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刘律师,我朋友年前做了一个网贷,贷款5万,月还2888.89,分36期还,月息算下来1500吧,算下来一年要还18000三年下来还利息就还54000,这个正常吗?

2019-01-07 21:5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贷催收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对于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一般来说,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其次,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借款人应当偿还。
  • 您好,首先建议您规划好自己的消费观念,不要过度消费。 其次,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对方利息要求太高,超过那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可见,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很高,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约定无效。
  • 信用卡会有一个免息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利息的,但是如果逾期的话就会有滞纳金了。
      以一张10000额度的信用卡为例,该卡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的30号。持卡人在11月1日刷卡消费10000人民币,11月10日出账单,最低还款金额为消费总额的10%——1000元:该持卡人如果在11月30号前存入10000元进行全额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和滞纳金的产生;
      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即在10号以后,30号以前只往信用卡里存入1000元,就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等到12月10日再出账单的时候,会产生总额为200人民币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10000(上月消费)乘以40(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乘以
    0.0005(利息)=2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