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月19日,女儿和母亲吵架,母亲离家出走,女儿一天一夜找不到,继父和母亲没有结婚,马上就要入学了,生活费,学费由谁负责,找不到亲生父亲,从小到16岁没有支付抚养费,女儿和母亲生活了17年,母亲离开了,该怎么办呢?

2021-05-04 19:4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此外,若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而父或母又有给付能力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抚养费。
  • 建议向计生、民政、公安、政府等部门反映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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