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医院看病,在护士的桌子旁滑倒摔倒了。那个时候很痛。两个护士把我扶起来坐在椅子上休息,问我是否要检查。我以为骨头没有坏,说没有必要检查,休息一会儿,脚一瘸一拐地去诊室看病,一瘸一拐地坐公共汽车回家,睡在床上越来越痛,起床就走不动了,去医院拍照是右股骨颈骨折。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有责任吗?有几成的责任?

其它
2021-05-04 20:0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认医院有无责任。
    因为医院拖地导致地板湿滑且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提醒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因为医院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对方伤的严重吗,当时有没有报警
  •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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