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50岁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后,没有做术前检查,直接手术后发现体内有恶性肿瘤,手术中取出病例样本缝合切口,通知家人转院,我妈妈一周内转院第二次手术(肿瘤切除手术)医院应对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5-04 20:05:19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手术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