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摩托车,我是行人,因为我不小心去了机车道,对方摔倒了,脚踝骨折了,需要做手术。但是,我没有见到他,是因为他自己骑自行车不当摔倒了,当时警察听情况提交责任书,对方负责,我负责,需要支付对方30%的医疗费,如果对方上诉我会败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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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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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