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候,在意向书上签字,交给开发者5万美元的意向金,收据上也写的意向金,现在不要了,他们不退款,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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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等规定来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理由
(一)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七)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八)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法定期限;
(九) 迟延办理房产证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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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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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是你交款的证明,但不是唯一证明,只要你有其它证据证明你交过2万元,也没问题。
问题的解决方式可以采用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开发商会给你退钱,退前时你不能交回收据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你写个书面声明,声明收据作废,或不得再以收据提出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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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