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国营企业职工,公司成立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制,主管由原组长出任,企业制订了薪水分配机制后,主管的月薪由原先的4000元升高到16000元,员工工资均值2800元一月,是不是存有违纪行为?

2021-05-05 01:3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只能办理暂三级物业资质。一年后转正。如果符合升级条件,可以在转正的同时,申请资质晋级。
      暂三级物业资质办理,根据《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对于员工存在违纪后果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停职处理。用人单位作为社会组织,毫无疑问有权对其组织成员进行管理,以保证组织有序正常运行,即用人单位享有相应的、合理的管理权。员工必须存在严重违纪才可以解除合同,严重违纪情况如下: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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