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面试了公司,在合同上签了字。我不想去上班。没有法律责任。
-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
只要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不得请求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只有合同当事人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