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小孩是超生的,但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派出所也不给上户口,医院说是要到计生办开了证明他们才能出,派出所的话也是一样,计生办要交5000块钱才肯出证明,我想问问户口和这些能挂钩吗

2019-01-08 01:4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 《出生医学证明》在孩子的一生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孩子在上户口、办理报销和保险业务、坐飞机、身份证明、变更监护人、出国留学等,《出生医学证明》将成为重要依据。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提供父母身份证件办理,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
    所有信息一旦录入系统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及信息的权力。
  • 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为孩子办理户口所需要的资料及程序,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3、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必须携带双亲另一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非婚生婴儿: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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