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男人不同意,给他十万美元,他比我大17岁,我现在29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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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为协议离婚;如果离婚中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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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还需要准备子女出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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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