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为2000,补贴为500,固定加班费为1500,年终绩效奖金为1000/月,每月加班80小时,公司称已发放每月工资的1500。我可以再次提倡加班费吗?这个合同可以合法吗?自动辞职能否提倡经济补偿和经济补偿?加班费能不能按基数算,差额能不能补上?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5 06:06: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我们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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