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承包工作,带班叫了十几个他一个地方的工人来我这里工作,以前发工资,现在半个月没有任何通知就辞职了,今天突然失败了,甲又急忙打混凝土,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想问一下,工资是一个月

2021-05-05 08:0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按合同约定处理。对方没有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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